楼主: 箩那耳朵

北方游客:建议深圳率先取消茶位费 部门回应:商家要明码标价提前告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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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4-3-2 13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箩那耳朵 发表于 2024-3-2 13:13
走访:多数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网友的说法是否有依据?顾客对茶位费是否有知情权和选择权?为进一步探究广 ...

回应:

茶位费属市场调节价,由商家自行确定

茶位费到底该不该收?收的话收多少?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曾介绍,茶位费不属于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,而是属于市场调节价,由餐饮业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。这意味着,茶位费的高低和是否收取完全取决于商家的自主决策。

近日,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,将持续加强对餐饮单位收费检查,严禁未提前公示、告知、未明码标价及乱收费等行为。

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公益律师廖建勋进一步介绍,根据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,如果商家要收取茶位费,是一定要明码标价告诉消费者的,“否则就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,还涉嫌强迫交易。”如果消费者明确表示不需要喝茶,也不需要蘸料,此时商家就无权再收取茶位费,否则也涉嫌强迫交易。

此外,一些餐厅会以“餐具费”“消毒费”等名义收取额外的费用。不同于茶位费,餐具费、消毒费的收费是不合法的。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,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,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。

廖建勋提醒,如果遇到商家强迫交易,消费者一方面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,另一方面可以针对商家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强迫交易的行为,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投诉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家这类行为进行调查和行政处罚。同时还可以向消保委提起调解申请,由消保委跟商家进行协调沟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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